學會標準《綠色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評價標準》通過審查

2021年12月30日,中國建筑學會標準《綠色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評價標準》審查會順利召開,24家參編單位參加會議。該標準由中國建研院和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主編。
會上7名專家組成了審查專家組。中國建研院建筑設計院副院長賴裕強代表標準主編單位致辭,中國建筑學會標委會秘書處王鵬對《標準》審查工作的流程和重點審查的內容提出了要求,中國建研院建筑設計院設計一院副院長裴智超代表編制組對《標準》的編制背景、工作過程、標準內容、標準創新點、征求意見和試評工作等進行了詳細介紹。審查專家組針對各章內容進行逐條審查,認為該標準內容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與現行相關標準相協調,填補了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綠色評價的空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一致同意通過審查。

該標準適用于不同形式的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針對其在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階段的特點,結合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及文化等條件,綜合考慮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創新性提出了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綠色性能的評價指標和方法,對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全壽命期內的土地利用、綠色交通、環境質量、資源與綠色建筑、智慧運維、人文與商業活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引導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利用區域的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供稿:賈珊 編輯:王恬)